2009年12月13日星期日

賞味期限

很佩服一些持之以恆地寫時事題材的Blogger,他們的耐心、毅力、以及對時事的觸覺都太強了。新聞一經報道,任何評論、個人感想、摘要,想寫就要趁早,不然過不了多久,新聞變成舊聞,價值就貶低很多。

最理想的情況,當然是即日新聞即日寫,最遲隔天一定要寫起。一宗新聞過了三天,已經不新鮮了,就沒有見光的價值矣。

每年一些世界性的紀念日,也要細心挑選一個適當時段發佈,過早無效,逾時作廢。柏林圍牆倒下二十週年,可不能拖至冬至才寫;也不可能在農曆新年時率先報道六四二十週年特輯。雖然,有些事件,的確值得銘記在心,但是,世界的運作方式,不帶有任何道德標準,時間過了,就是過了。

每一個題材,都有其「賞味期限」,而時事新聞的期限,可能就屬於最短的一類了。把握最美好的時光,留下最值得珍惜的畫面,賞味期限一過,就隨它去吧。回憶裡,尚有風光無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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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,傳媒界有一個傳統,新聞工作者會為一些本地和世界重要人物準備一個「死亡檔案」,並定期更新檔案內容,以備「不時之需」。所以說,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o麻。

我深信,這是一個異常困難而又充滿挑戰性的工作。人在生時,要儘量揭瘡疤,挖醜聞;人死後,卻要儘量隱惡揚善。這蒐集和整理資料的功夫,不練到爐火純青,連飯都混不下去。例子?請看MJ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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